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行为规范的准则,具有“准法律”的职能,对于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所以有人把公司章程形象地比喻为“公司宪法”。章程不仅是实现公司股东权益的最直接保障,也是公司实施现代化法人治理的行事依据。
设立公司需要制定公司章程,而管理公司就要依据章程。过去由于章程空间受到法律限制以及许多投资人对章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了内容基本相同的“范本章程”的大量蔓延。这样的章程往往成为摆设,股东的真实管理理念并没有体现在章程里,公司形成不了真正的现代化公司治理机制,阻碍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发展。
关于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股东的出资违约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知情权、股权的继承与退出、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的赔偿责任、股东分红比例、高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公司的决策程序与方式、公司的清算和解散等事项均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章程制定的得当,会大大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在决策层与管理层之间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既可以极大地解放管理人员的手脚,又可以有效地防范公司的财产流失,为成为国际化大公司铺平道路。另外,章程中的规定会在公司的管理经营中以及在可能发生的公司经营战略纠纷、管理纠纷、股东权益纠纷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股东无论大小,在制定章程时都应当充分行使自己的发言权,千万不要小看自己在将要设立的公司中“当家作主”的权利,不要把制定章程当成“走过场”,这样才可以制定出真正适合自己公司管理经营的“优质章程”。